关于举办“机关道德讲堂”观摩活动的通知
区级机关各部门党委,区直机关各党总支、支部:
为扎实有效地推进“机关道德讲堂”建设,经研究决定举办“机关道德讲堂”观摩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观摩时间:2010年10月27日下午1时30分;
2、观摩地点:区公安局二楼西侧会议室;
3、参加人员:区级机关各部门分管领导;
4、会议议程:
(1)观摩区公安局开展的道德讲堂活动;
(2)区委领导讲话。
请各单位与会人员按时参加。
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
2010年10月26日